金秋拿起蛋糕就是一大口

懒惰的写手和糟糕的文笔(开学几乎不更,请耐心等候kiss)可以叫我阿金哟

致我亲爱的小莫仔

致我的莫关山:

  展信悦。

  思君成疾,望知悉。

  莫关山,对不起。

  我不应该不告而别,我只是,只是怕走的那天看到你就想带你私奔。

  我不想走,我还没看到我们莫仔物理上九十,我还没有教会你弹吉他,我不想走。

  草,有点矫情。

  但是,莫关山我真的不想离开。

  之前我说不想你越来越喜欢我,是骗你的。我想你爱我爱得死去话来,就像我一样。

  可我想你想得受不了的时候就觉得你最好不要喜欢我了,思念的感觉其实有点疼。

  心那儿很疼。

  咱妈还记得我吗,别把我忘了。不然我会生气的,回来就罚你给我做饭。

  我出国是想,是想成为一个能让你倚靠的男人。你男人在努力赚钱。

  我知道你很坚强,我们莫仔牛逼。

  但是我不能就这样,不然你要走要离开,我都没有能力没有立场拉住你。

  莫关山,你能懂我的真心吗?

  你是我的小莫狗,是我唯一想要拥有想要留住的人。

  我贺天有的只有那两箱子杂物,我希望再加上一个你。

  好不好,小莫仔?

  我猜你看到这儿肯定要说:好个屁,神经病。

  哈哈哈哈,我是不是猜中了?我就知道,我想听听你的声音,骂我都行。

  我在的这个地方饭真他妈难吃,想吃你炖的牛腩,想吃你煎的鱼,想亲亲你。

  我现在这儿是晚上,很安静。

  要是你在就好了,要是你在就好了。

  这样的信我写了一沓,有点娘们兮兮的。少男情怀总是诗,你懂不懂。

  我想你想得受不了就会写信,然后模仿你的语气给我回信。

  我都快想象不出来你会对我说什么了,五年太难熬了。

 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我就想你四天。

  春天,夏天,秋天,冬天。

  莫关山,等我回来了你就只能和我在一起一辈子了。

  多好啊,我又高又帅还有钱。你赚了好不好,简直人生赢家。

  所以,和我一辈子好不好?

  你肯定感动到哭出来,我乱说的。

  莫关山,我很想你。

  

 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贺天亲笔

  

 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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